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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资源税法草案时表示

资源税“由规升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9年08月23日 13:01


8月22日上午,资源税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二审。图为8月2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中国人大》全媒体见习记者冯添 摄)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王萍 见习记者冯添 记者王岭8月23日北京报道: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立法工作。按照税收法定原则,新开征的税种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现行的税收条例要通过立法上升为法律。

8月2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此前,2018年12月23日,资源税法草案已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资源税法的立法提速,意味着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将要上升为法律,释放出我国税收法定进程加速的重要信号。审议中,有不少委员表示,将资源税征收“由规升法”,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将资源税暂行条例上升为资源税法,对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发挥税收促进合理科学、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资源和推动绿色发展的作用,以及推进规范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具有重要作用。”沈跃跃副委员长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二审稿,在保持现行税负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情况下吸收了近年来税收改革的经验,符合实际,已经比较成熟。

杨志今委员表示,资源税立法有效落实了税收法定原则,将现行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是我国在新时代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中的重要步骤,具有积极的意义。

周洪宇委员在接受《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资源税暂行条例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体现了中央对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体现了对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适应了绿色协调共享发展的理念,对未来立法做出了良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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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张绵绵
责 编: 张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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